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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喜
新中国成立初,乡村办喜事,乡邻、同事、朋友送画、送酒祝贺。60年代,时兴送被面、枕套、玻璃匾等。80年代后,贺喜普遍送钱,由5元、10元、20元,90年代上升到50元、100元,直系亲属的喜礼多在200-600元,甚至超千元的。贺喜面逐步扩大,请柬由只发亲朋好友发展至一般只认识无交往或按单位在编人员下发,少侧100多人,多则500-1000人不等(一般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的子女结婚),借机捞一把钱。招待宾客档次较高,多早饭馆、宾馆宴请。这种“向钱看”的歪风,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