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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娶男 旧时,有女无男的家庭亦行招赘,俗称招“上门女婿”、“倒插门”。男到女家要改名换姓,顶门立户,对岳父母以爹娘相称,为老人养老送终。所生子女均随母姓,并称外祖父母(姥爷姥娘)为“爷爷奶奶”。养老女婿多被人瞧不起,受女方家族人欺辱。新中国成立后,《婚姻法》颁布后,男女同样享受继承权,招赘养老女婿不再改名换姓了,生育之子女姓氏随父随母均可。70年代后,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深入贯彻落实,政府提倡“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并给予各方面的优待,解决了有女无男户的后顾之忧。